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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模式之0——简单工厂模式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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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介

之所以名称为“设计模式之0”,是因为,简单工厂模式并不属于23GOF设计模式之一。他是由一个工厂对象决定创建出哪一个产品类的实例。简单工厂模式是工厂模式家族中最简单实用的模式,可以理解为是不同工厂模式的一个特殊实现。

实质

是由一个工厂类根据传入的参数,动态决定应该创建哪一个产品类(这些产品类继承自一个父类或接口)的实例。

角色

工厂(Factory

简单工厂模式的核心,它负责实现创建所有实例的内部逻辑。工厂类可以被外界直接调用,创建所需的产品对象。

抽象产品(Product

简单工厂模式所创建的所有对象的父类,它负责描述所有实例所共有的公共接口。

具体产品(Concrete Product

是简单工厂模式的创建目标,所有创建的对象都是充当这个角色的某个具体类的实例。

举例

某电视机厂专为各种电视机品牌代工生产各类电视机。当需要生产海尔电视时,只需要传参“Haier”;当需要生产海信电视时,只需传入“Hisense”。工厂根据传入参数的不同返回不同品牌的电视机。

类图

抽象产品类TV(电视机类):

    public interface TV
    {
        void play();
    }


具体产品类HisenseTV:

public class HisenseTV:TV
{
    public void play()
    {
        ……
    }
}


具体产品类HaierTV:

public class HaierTV:TV
{
    public void play()
    {
        ……
    }
}


工厂类:

public class TVFactory
{
    public static TV CreateTV(string ser)
    {
        if(ser=="Haier")
            return new HaierTV();
        else if(ser=="Hisense")
            return new HisenseTV();
        else
            throw new Exception("Error!");
    }
}


客户端代码:

class program
{
   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
    {
        TV cTv=TVFactory.CreateTV("Haier");
        cTv.play();
    }
}


优缺点

优点

1.工厂类含有必要的判断逻辑,可以决定在什么时候创建哪一个产品类的实例,客户端可以免除直接创建产品对象的责任,而仅仅“消费”产品,客户端无须知道所创建的具体产品类的类名,只需要知道具体产品类所对应的参数即可。

2.简单工厂模式通过通过这各做法实现了对责任的分割,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权利,有利于整个软件体系结构的优化。

缺点

1.由于工厂类集中了所有实例的创建逻辑,违反了高内聚责任分配原则,将全部创建逻辑集中到了一个工厂类中。

2.系统扩展困难,一旦添加新产品就不得不修改工厂逻辑,有可能造成工厂逻辑过于复杂,违背了“开放——封闭”原则。

3.当系统中的具体产品类不断增多时候,可能会出现要求工厂类根据不同条件创建不同实例的需求.这种对条件的判断和对具体产品类型的判断交错在一起,很难避免模块功能的蔓延,对系统的维护和扩展非常不利;

这些缺点在工厂方法模式中得到了一定的克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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